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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无故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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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16 15:36
一精神病人喝酒后无故殴打我母亲,事后因为有精神病证明所以不负法律责任,警察就把他放了,他还故意咬伤自己说是我母亲先打他他才动手的,我们很气愤,我母亲去医院说是软组织挫伤,但不知如何怎样做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佳答案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
  如果该精神病患者无亲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法定监护人。
  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如果因为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所以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的是该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赔偿等民事责任,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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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有精神病证明的的确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你们可以找到他的家人要求赔偿或者请求警察将他送往精神病院防止再危害其他人。
在氯氮平的说明书里面提到,孕妇禁用。也就是说,孕妇不能服用,否则会出现问题。出现哪些问题,这就比较复杂了,不同人问题还不一样。 山东省立医院-心理咨询门诊-焦志安主任医师
他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是有监护人的 找他监护人要求民事侵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他在打你母亲时,没有犯病,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在犯病的情况下,那就算倒霉了,但他故意咬伤自己说是你母亲先打他他才动手的,这实在很可恶,所以请法医来鉴定,看牙齿的形状,如果和你母亲的不符,他就犯了欺骗罪,就会坐牢,你先这么和他说,让他害怕,如果镇不住他,你们有理,可以去告他,还会给你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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