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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官司现在不想打了,想跟公司私了,但是当初和律师签了合同的,合同上写这,甲乙双方不能终止合同,如

关注:85  答案:4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21:33
工伤官司现在不想打了,想跟公司私了,但是当初和律师签了合同的,合同上写这,甲乙双方不能终止合同,如乙方终止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如甲方终止合同代理费代理费就不要退还,现在我想私了,当初说好的如果打赢了律师可以得到百分之三十,然后给了律师2000快钱差旅费,现在了的话,还要给律师费用么?代理费指的又是什么?是差旅费,还是那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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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跟公司私了,那么应该与律师进行协商,对于与律师签订的合同的代理费是指合同上打赢官司后获得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最好不要自己单方面解除,通过与律师协商能否以差旅费抵消合同里的代理费。
  但是,工伤最好是不要盲目同意私聊协议,私聊之后一切后果均有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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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可能这样和你签订合同。

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且合法有效,一般按书面 约定履行。如果你要撤诉,那你交给律所律师的代理费就没有了,不打官司就没有输赢,那百分之三十 的约定也就不起用了(如果是口头约定的就不用理会了), 代理费你还没有出的话就是风险代理,也就是打赢官司那百分之三十了,不用另交! 但是你要特别注意是否有约定 违约金条款,如果有约定则要出违约费。 如果你不想打了即是违约,2000差旅费之前没约定,属于自愿协商给付,并且是为了履行合同 目的 发生的,也不能退还。 若没有违约金也就损失2000元。 请你慎重权衡 打不打 的结果 和效益在做决定! 呵呵 祝好运!
这件事还是需要慎重对待的,因为毕竟你委托了律师,且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你自己想和公司私了,需要跟律师协商处理,否则,律师会依据委托合同,要求你支付相应的律师费,尽管最终结果是你自己和公司解决的。 合同上约定的百分之三十,是指你从公司得到赔偿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而不是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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